辦理聲請死亡宣告公告登報費用

公示催告登報 » 辦理失蹤人死亡宣告

  • 辦理聲請死亡宣告公告登報費用
    辦理聲請死亡宣告公告登報費用
登報1字不到1元
登報請撥02-22608602分機16

需要產品報價?

辦理聲請死亡宣告公告登報費用
失蹤死亡宣告,申請死亡宣告程序,撤銷死亡宣告,民法死亡宣告,何謂死亡宣告,死亡宣告意義,死亡宣告效力,死亡宣告要件,聲請死亡宣告,死亡宣告制度
報紙
刊登太平洋日報|都會時報|英文中國郵報|中國時報|自由時報|聯合報|蘋果日報等各報報紙分類廣告、全省報紙法院公告、人事公告登報。登全國版及海外版地方法院公告-報紙民事裁定、公示送達、法院公示催告、失蹤人死亡宣告、拍賣公告、海外版、支票股票遺失登報、刊登本票裁定、限定繼承登報、提存所公告、清算人公告、法人變更登記及設立登記、籌備會公告、祭祀公業公告、債權公告、公司股東會議公告。
登報公告免費服務:排版、校稿、打稿並寄送報紙與收據至府上或呈報法院。刊報紙價錢:最便宜的報紙公告平均1字不到1元。無論您在中部、北部、南部或馬祖、澎湖、金門等外島地區,全國各縣市皆可服務。廣告登報業務歡迎相關行業長期配合,亦歡迎公司或個人,E-MAIL或撥服務專線委刊公告。
登報紙廣告、
刊登公告服務中心
登報熱線:(02)2260-8602 (代表號)
傳真專線:(02)2263-3538
廣告部門:(02)2260-8602分機16、分機11、分機12
帳務部門:(02)2260-8961分機11、分機12
電子信箱:
ao79080@gmail.com
公司網址:https://www.yp123.com.tw
營業時間:週一~週五,早上9:00至下午6:00
請將公告、公文內容傳真或e-mail並註明聯絡方式,本社收到後會有專人與您聯繫!
有關報紙廣告登報費用價格價錢歡迎撥登報熱線洽詢!大篇幅刊登另有優惠!


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家催字第***號
聲請人***住台北縣**市**街**號**樓相對人即失蹤人***籍設桃園縣**鄉**村**鄰**街**號身分證統一編號:N*87654321號上列聲請人因宣告死亡事件,聲請公示催告,本院裁定如下:
主文
准對失蹤人***(女,民國**年**月**日生,身分證統一編號:N*87654321號,籍設桃園縣**鄉**村*鄰**街**號)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。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二十日內,將本裁定登載於公報、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。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、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翌日起捌個月內,向本院陳報現尚生存,如不陳報,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。無論何人,凡知該失蹤人之生死者,均應於上開期間內,將其所知之事實,陳報本院。
理由
一、按失蹤人失蹤滿7年後,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,為死亡之宣告。失蹤人為80歲以上者,得於失蹤滿3年後,為死亡之宣告。民法第8條第1項、第2項定有明文。又按修正之民法總則第8條之規定,於民法總則施行後修正前失蹤者,亦適用之,民法總則施行法第3條第3項前段亦規定甚明。
二、本件聲請意旨略以:相對人即失蹤人***(民國**年**月**日生),於**年**月**日登山失蹤後即行方不明,迄今已逾7年,爰依法聲請准對失蹤人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等語。
三、查聲請人所陳事實,業據提出受(處)理查尋人口案件登記表、戶籍謄本、山難剪報、搜救工作執行情形報告為證,本院並依職權調查相對人戶籍資料、戶籍地住居情形、前科、在監押、稅務、失蹤人口協尋結果、入出境及勞健保等資料為證,核與所述情節相符,堪信聲請人所陳應屬真正。從而,失蹤人***其失蹤迄今既已滿7年以上,則聲請人依首揭規定聲請對之為死亡宣告前之公示催告,自屬合法有據,應准許之,並依法諭知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20日之限期內,將本裁定登載於公報、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。
四、依民事訴訟法第628條,裁定如主文。
中華民國100年**月**日家事法庭法官***
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。
中華民國100年**月**日書記官***